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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 (第4/4页)
配方很有用处。 思维灵活如诸葛亮,已经思索起了在火药里加一些碎刀片之类的东西,是否可令杀伤力大幅增加,携带也是问题,如果用油纸包裹,外层用泥巴裹成团,外接火线,制成一个个火药团子,以点燃抛掷的方式扔进军阵里,效果又会如何?至少能惊马吧? 诸葛亮的思路一开,拦都拦不住,姬越也觉得兴奋,和诸葛亮讨论了一个多时辰才意犹未尽地离开,她在这里没办法继续下去,说得难听一点,火药是大事,匠人死再多都不是事,但谁都不敢拿天子性命开玩笑。 姬越先前是注意到这份木牍署名的,但之后太兴奋给忘了,回到明光宫才想起来霍去病这么个人来,思索了一下,拟旨赏赐了一些金银,又以献药有功的理由将人调入凤翎卫任职。 这也是一个好理由,毕竟就算是战功赫赫的将军,募兵入伍从底层士卒做起,想出头也需要时日,把人调入凤翎卫,过一段时间就能以天子近臣的身份直接领个将职,像魏雍一样。 李广的运气不好。 这个他上辈子就知道,但他没想到自己的运气能坏到这个地步,这些天什么事情都是他忙里忙外,到最后一天天不干正事就知道鼓捣烟花的王二狗升官发财了。 但李广的心态很稳,征兵令已经发到他家了,他上辈子也是从普通士卒做起,倒也不觉得底层难熬,毕竟底层士卒大多四体不勤,上战场充个门面而已,他擅骑射,尤其是箭术出神入化,远程撸人头乃是一绝,很容易就能出头。 尤其,从他这些天收集的消息来看,世道虽然太平,但仗应当是有得打,他做过将军,对这种事情很敏感,只从征兵数目就能看出很多事情。 霍去病一点都不觉得自己升官发财了,姬越不是武帝,没那么多个人喜好加成,为人也俭朴,赏赐的金银不算多,更入不了习惯帝王赏赐的霍去病的眼,更何况一个普通凤翎卫算什么官? 他还以为自己能被派去率领个火药营什么的,带着几百车火药去战场杀穿个来回,那才叫痛快。 只能说重活一世,锐气未失,傲气犹存,到底还是那个不当家不知柴米贵的冠军侯。 第61章 我是世界之王 立夏时节, 三军出征。 和攻打天竺不同,这一次远征天山属于对外反击战,如果一战而下, 能够有效地彰显国威, 排场也不能差到哪里去, 姬越亲自带领百官在城外的点将台上为诸葛亮送行,这一次随行的一共两万桥山军, 与五万柔然军兵分两路合击欧罗巴军队。 虽然欧罗巴军队数目也有五六万人,但就姬越观察, 这些人里能打仗的精锐不到五千人,五万对五千, 这个数字听上去很不可思议,但却是欧罗巴军队的常态,因为缺乏兵器和铠甲, 真正武装起来的人数不足五千,并且这五六万人里有很多都是被抓来随军的女人, 还有一部分是负责后勤供应的,实在没有军粮, 这些人就是军粮。 这是一支靠着吃人过天山的军队! 姬越就算想攻打欧罗巴, 也是打算从西域绕行,天山绵延千里, 她想象不出应该如何让十数万人的军队毫发无损地越过天山,这支军队也没能做到,走过来的一路上不知道丢下了多少尸骸。 恺撒是这支军队的领袖,他出生于罗马, 是罗马国王与情人私生的儿子, 少年时在欧罗巴各国游历, 组建了一支无恶不作的冒险团,后来杀死自己同父的兄长继承了王位,他立志要成为像自己赫赫有名的先祖那样的人,不满足于罗马帝国的土地,带着忠诚于他的骑士们打下了无数小国,之所以一路向东,是因为他从商人们的口中得知,东方有着极为富饶的土地,金银财宝遍布其中,宛如圣经里的伊甸园。 熬过了天山,真正踏上东方的土地时,恺撒站在高处俯视一切,只觉得胸中充满了豪情,他看向太阳落下的方向,说出了那位和自己同名的先祖那一句著名的胜利宣言:我至,我见,我征服! 我是世界之王! 发泄完心中的兴奋之情,这位时年二十六岁的年轻帝王打了个喷嚏,从高处爬下来裹紧了身上的大衣,美艳的情人连忙迎上来,用温暖的胸膛替他暖手,美丽的眸子里满是仰慕和爱恋。 恺撒亲吻了一下情人的脸颊,思绪却早已奔至东方的姑娘身上,他在罗马时也买下过几个据说是东方来的奴隶,那细腻娇嫩的手感令他至今难忘,可惜奴隶总是会少很多味道,他想尝试一下东方的贵族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