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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花痴 (第2/2页)
烘烤之事,村里的女人们个个手艺都比林彩妮强。 ??这时候,苏云归微不可见的笑笑,然后伸手从袖口拿出了一些银两。 ??十五贯钱等同于十五两银子,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果然富二代都是败家的——林彩妮看一眼银子,又收回视线,规规矩矩的等着苏云归开口提要求。 ??“我给你十五贯钱,你给我做一千斤,没做完之前,不许给旁人做点心。”苏云归把银子放到了他身旁的桌子上,“不过,因着我大批收购,故而,你的点心每斤需要减掉五文钱的价格,按照三十文钱来算。” ??苏云归可真是个精打细算的,以这人的奸诈程度,蒙荫他父亲的职务太可惜了啊…… ??“好……”林彩妮前世也签过不少合同,所以她对着签订单一事,一直都谨慎从事,但任凭谨慎,任凭她深思熟虑了好久,她还是决定签下这批订单,接着,她问,“期限呢?” ??“哦?还有期限?”苏云归似乎没想到这茬。 ??“如果不限定时间,万一我拖沓到十年以后,苏公子多不划算!”林彩妮煞是一副为对方考虑的神态和口吻。 ??“那也无妨,不做出一千斤来,你便不能够再去给任何人做,否则……”苏云归恰到好处的咽下了最后一句属于威胁的话。 ??而林彩妮则自认为聪明自动补上了这句,那就是说,否则,即是违约。 ??“那倒不错,”既然都没有时间限制,那么,林彩妮都不需要花钱请人帮忙了,只需让自家姑母帮她就好了,林彩妮痛快点了点头,“苏公子可以立下契约,由闫班头和李舒以及春晖画匠铺的所有兄弟们作证。” ??“好。”苏云归也是个利落的,他顺手拿起案板上记账的狼毫,而后在账本上撕下一张纸来,蘸墨提笔,就要写契约。 ??“字迹必须工整,不许写草书。”林彩妮在一旁及时的提醒了一句。她可不想看一本看不懂内容的合同。 ??“噗……”苏云归忍俊不禁。 ??林二妮这句话是不是在说,她不只是会打架会做生意,还是认识字儿的?! ??呵呵,在这个农家,男人们识字的都不多,何况是女子!看来,关于林二妮的情况,他应该去做个了解了。这个女人,已经引起了苏云归的好奇心。 ??“还有,把不限定期限的约定也写上,省得公子您日后反悔……”在这一千斤点心没做完之前,林彩妮只是不能去给旁人做点心,但是,她蛮可以去给旁人做一些别的呢…… ??苏云归不再搭腔,他低头来认真的写字,他写的不是隶书,当然也不是草书,而是一长串漂亮的行书。 ??读书人在写字时,都是难得的认真。凝心静气,全面投入。 ??认真的帅哥实在是一副养眼的画面,白衣胜雪,折扇丢在一旁,书生帽檐的绡巾飘然滑下,垂在两侧,映着这张英武袭人的脸庞,愣是将刚毅的线条衬得唯美了许多。 ??林彩妮看的呆住了,果然古代男子身上安静的气息要比浮华年代的人儿更具诱惑力,他们沉着内敛,举止优雅高贵,不论在任何时候,不论他是何种性格,都有着礼仪翩翩的风度。 ??契约写完,苏云归吹了吹墨迹,抬头意味不明的笑了笑。 ??林彩妮来不及收回视线,所以很尴尬,她的贪婪和惊艳无一遗漏的被苏云归给捕捉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