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兆_第12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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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章 (第7/9页)

透过乔的眼睛、够了够了这一切都够了。

    ??“是的,”她说道“我想我已经拜访完了、今天上午我会告诉霍莉。”

    ??“好啊,妈妈,”他看着她,脸上略带一丝羞涩“我介意以后再来,我想你知道。我真的挺喜欢他们的。他是一个挺干净招人喜欢的小家伙。真希望他什么时候也能到缅因州来。”

    ??“当然可以。”她说道,感到很惊讶也很高兴,她想乔大概不会反对“好啊,出许可以安排他们过来。”

    ??“那太好了,能告诉我桑顿先生说了什么吗?”

    ??“我会的。”

    ??但是阿尔瓦再也没有来电话。

    ??那天早上他喂小鸡的时候,他大空调机里的发动机突然坏了,他立即就陷入了一场生死搏斗,要从炎热的高温下把他的小鸡抢救过来。多娜特伦顿也许会把这叫做同样命运的另一次打击,就像她从库乔那双灰蒙蒙的充满凶杀的眼睛里所看到的那样。

    ??桑顿家空调器的问题,直到当天下午四点钟才得以解决(阿尔瓦那天损失了六十二只小鸡,只好廉价地就卖掉了),而那时,坎伯家阳光照耀的院子里的那场从星期一下午开始的对峙也结束了。

    ??安迪梅森是缅因州司法部里的神童,有人说过终有一天———而且是不久就会到来的一天—一地会领导州司法部的犯罪科。但安迪梅森的目标要比这高得多。他希望在1984年自己就能当上司法部长,到1987年就充分准备好竞选州长。当上八年州长之后,谁知道呢?

    ??他出身于一个穷苦的大家庭。

    ??他和他的三个兄弟、两个姐妹是在里兹本镇外萨巴特斯路旁的象兔子窝一样的白人贫民窟里长大的。他的兄弟姐妹们都没有怎么超出,或者甚至低于了小镇居民对他们的期望。只有安迪梅森和他最小的弟弟——马迪,艰苦地念完了高中。

    ??有一阵看上去罗布塔也能念完,可是她在高三那年的一场舞会之后,就让自己的心飞得比风筝还高。她离开学校,嫁给了一个男孩,那男孩直到二十九岁了脸上还长满了青春痘,他只知道直接从大缸里喝纳拉干赛特烈性酒,然后把罗布塔和孩子们全揍趴下。

    ??马迪在得赫海姆的9号公路上的一次车祸中命丧黄泉。当时他和他一些喝得醉醺醺的朋友正以每小时七十英里的速度开着车,试图爬上西吉伊斯山的陡坡。他们驾驶的伽马罗车翻了两个筋斗之后起火燃毁了。

    ??安迪是家里的希望之星,但是他的妈妈从来就不喜欢他甚至有点怕他,和朋友们谈起他时,她会说:“我的安迪是一条冷冰冰的鱼,”但是他不只是一条冷冰冰的鱼。他总是把自己的情绪控制得非常好,管得死死的。从五年级开始,他就知道他一定会读完大学,然后会做一个律师。律师们能赚到很多钱,他们用逻辑来工作。而逻辑,则正是安迪的上帝。

    ??他把每一件事都看作一个点,每一个点又辐射出有限数量的几种可能性,而每一条可能性线段的尽头又是另一个事件点,以此类推。

    ??他上初级中学和中学时,各科成绩全部是优秀,他还获得了一项德才兼备奖学金,几乎可以上任何一所大学。他最后还是决定去缅因州立大学。他扔掉上哈佛大学的机会,是因为他已经做出决定要在奥古斯塔市开始他的事业。而且他也不想让一些脚穿胶皮长简靴,身着伐木工人皮夹克的松木伐木工在他的面前扔出哈佛的字样儿来攻击他的不贴近群众。

    ??在这个赤日炎炎的七月的早上,所有的事情都在按部就班、有条不紊中进行着。

    ??他放下了维克特伦顿家的电话。

    ??他打给坎伯家的电话没人接。班那曼和州警察署的那个侦探都在他身边,像训练有素的警犬那样等地下达命令。

    ??他以前就和汤森德一起工作过,场森德就是那个从外;警察署来的家伙,他是那种让安迪梅森感到很舒服,乐于共事的人。你说去拿,那么场森德就会去拿。梅森是第一次和班那曼合作,他不怎么喜欢他。

    ??班那曼的眼睛似乎有点太过明亮了,还有他突然想到坎普有可能利用那个男孩来胁迫那个女人时的样子噢,这样的想法,如果有谁想到,也应该是由安迪梅森第一个想到才对。这三个人坐在组合沙发上,谁也没说话,只是在喝咖啡。他们在等待那个联邦调查局的人带着回询在门口出现。

    ??安迪在仔细考虑整个案件。

    ??这可能只是场茶壶里的暴风雨,但也可能是一个重大案件。

    ??这让丈夫确信这是一个绑架案,没把那辆消失的小汽车放在心上,他毫不怀疑地认定是斯蒂夫坎普绑架了他的妻子和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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