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医手记之证词(出书版)_第3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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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节 (第2/5页)

血脚印,然后又光着脚回到车上,把血迹留在自己的车里。这无疑是一个异睡症患者梦游的画面,也只有异睡症患者能做出这样荒诞的行为。”

    ??强鹏的这番话让我心里一片冰凉。曾翻来覆去考虑了几百遍的血脚印谜题,伏笔竟然埋在这里,许卫东为杀害孙宝宝,准备工作竟然做了整整一年。

    ??强鹏接下来说话的语气愈发自信,充满理直气壮的正义感:“请法庭考虑,除去破绽明显的血脚印外,我的当事人所谓毁灭证据的做法也相当拙劣,他没有把伤人的刀具丢弃,而是在擦干血迹后放回到自家厨房,汽车里的血迹也仅用湿抹布擦掉而已,作为一名有四十年公安经验的高级警官,怎么可能犯下这样拙劣的错误?他本该有一千种更好的办法来掩饰所谓的犯罪痕迹。这种不合常理的情况只有一个理由能够解释,那就是,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杀了人!”

    ??法庭旁听席上一片哗然。

    ??何淑贤气得脸色苍白,双唇颤抖,遥指着强鹏的鼻子呵斥:“你撒谎,许卫东根本没有梦游症,我和他在一起生活三十几年,从没见他梦游过。”

    ??强鹏并不着恼,微微一笑说:“你虽然和他共同生活三十几年,却已经分居三年,而他罹患异睡症是近一年多来的事情,是由于从热爱的工作岗位上退下来而造成的重大心理障碍。”他向审判席方向举起右手,“我申请传辩护方证人上庭。”张羽应允。

    ??辩护方证人是许卫东的保姆兰兰,安徽人,今年才满二十岁。她低垂着头站在证人席上,双手一会儿放在栏杆上,一会儿玩弄衣角,很惶恐的样子。强鹏开门见山地进入质询程序:“你和你的雇主许卫东在同一套居室里生活多久了?”

    ??“两年多。”兰兰的声音几乎听不清楚。

    ??强鹏鼓励她说:“请证人提高声音。你在照顾许卫东期间,有没有见到过他梦游?”

    ??“有过,”兰兰说话的时候,脸上掠过惊恐的表情,“我见到过三次,有一次是后半夜两点多钟的时候,他光着脚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我跟他说话他也不应声,后来还打开门走到外面去,脚踩在石子上也不觉得痛;还有一次他睡下不到一个小时就爬起来,光着脚走到车库里,自己发动车子,不知道开到哪里去,三个多小时后才回来,第二天醒来后他一点也不记得夜里的事,还跟我说不知道为什么车子油箱里的油少了许多;第三次最可怕,我在夜里被惊醒后,看见他坐在我床头,手里拿着厨房的剁骨刀,嘴里念叨着什么,像是随时要砍到我身上。我很害怕,就跑到外面去,他并没有追出来,在我床边坐了一个多小时,又把刀放回厨房,回他自己的房间去睡觉了。”

    ??兰兰所描述的许卫东梦游经历,几乎是在为他杀害孙宝宝的行为做铺垫,或者说是证实他有梦游杀人的倾向,为他的罪行开脱。

    ??检方公诉人表示怀疑兰兰的证词,诘问说:“你和被告居住在同一套房间里,还要照顾他的饮食起居,他却患有这样严重、有杀人倾向的梦游症,你不感到害怕吗?为什么没有另寻雇主?”

    ??兰兰结结巴巴地说:“他——他家给的钱多,每个月比其他家多给几百块,再说,我看他——年纪大了,一个人住,挺可怜的,不忍心丢开他不管。”

    ??强鹏说:“我的当事人所居住社区的保安设施非常严密,他最近几次梦游经历都有监控录像为证,请法庭准予播放。”

    ??在得到张羽的首肯后,强鹏在法庭上公开了几段许卫东所居住社区的监控录像。虽然录制时间均在夜里,但社区内的照明较好,摄像头的分辨率高,可以清晰地辨认出录像中的人就是许卫东。

    ??监控录像展示的景象比兰兰的描述更具体、更丰富,也证实了许卫东的梦游次数比兰兰发现的更多、频率更高。录像里的许卫东像行尸走肉一样,穿一身睡衣,赤足,面无表情,眼睛直勾勾地望着远方,虽然一举一动有板有眼,却分明像是一个被操纵的机器人,或者一具行走的尸体。看上去非常诡异,让人感觉脊背发凉。

    ??沈恕在案件侦破期间,曾多次派人调取许卫东所居住小区的监控录像,尤其是夜间录像,虽然取得了绝大部分,却未在其中发现许卫东的身影。而其中有几个夜晚的录像遗失,保安部的解释是监控系统故障,却未想到遗失的录像资料已被强鹏取走,并在法庭调查取证的关键阶段出现,使得公诉方陷于被动。

    ??强鹏在已经掌握法庭辩论的主动权后,又抛出一个强有力的撒手锏:“我的当事人和本案被害人孙宝宝之间是非常纯洁而亲密的父女关系,既不涉及男女私情,又没有经济往来,更不存在互相利用的权钱交易,我的当事人完全没有杀害孙宝宝的动机。”他亮出一沓纸质文件,在手里摇晃着说,“这是我的当事人和被害人孙宝宝的个人资产记录,包括所有银行账户的明细和不动产证明,我的当事人名下仅有房改房一套,普通轿车一辆,以及个人存款十五万元,对于一名曾在重要岗位任职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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